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Endocrine Surgeons

內分泌外科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一、

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為辦理內分泌外科專科醫師甄審(以下簡稱專科醫師),特訂本原則。

二、

醫師經取得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並為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會員,得參加專科醫師甄審。

三、

參加專科醫師甄審者, 須入會一年後提出書面審查 再進行口試審核通過後, 即可取得內分泌外科專科醫師資格。

書面審查:

  1. 內容範圍:與內分泌外科有關之各種基礎及臨床醫學。
  2. 實施方式:每一參加甄審者,有 手術紀錄及相關病理報告的 書面證明 , 證明 為主刀者或第一助手且開過 15 例(含)以上有關內分泌外科的手術。 ( 手術時間不限定於入會前後 )
  3. 計分標準:以 審查 委員評分總和平均,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含)以上為及格。

口試審核:

  1. 原則上一年口試審核一次,時間由甄審委員會決定。
四、

專科醫師甄審每年辦理一次,其報名日期、地點及有關事項於辦理前 一 個月公告之。

五、

參加專科醫師甄審以通訊或親自報名方式為之。

六、

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審應繳交下列表件:

  1. 報名表。
  2. 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會員證書影本及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3. 在職證明(一般外科主任或相關科系主任簽章證明)。
  4. 15例以上有關內分泌外科手術(為主刀者或第一助手)的手術紀錄影本及相關病理報告。
  5.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6. 甄審費:壹千元。

(請至郵局劃撥 帳號:15137420 戶名: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 內分泌外科醫師證書費用肆千元另計。

七、

內分泌外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每次展延期限為六年。

八、

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下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達400分以上。

  1. 台灣內分泌外科醫學會年會,每次得積分50分。
  2. 參加台灣內分泌外科地方醫學會,每次得積分40分。
  3. 參加國外內分泌外科醫學會年會,每次得積分40分。
  4. 於國內外內分泌外科醫學會發表論文演講(或壁報),每次積分30分。
  5. 在國內醫學會雜誌發表有關內分泌外科論文者,每篇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得積分40分,其他掛名作者每篇得積分25分。
  6. 在國外醫學會雜誌發表有關內分泌外科論文者,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得積分50分,其他掛名作者每篇得積分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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